香港保险:婚姻中“永久不能变更”的个人财
香港保险:婚姻中“永久不能变更”的个人财
婚姻,既是两人感情的归宿,也天然伴随着一次财产的转移和再分配。 在流行闪婚闪离的当下,婚姻已经成为一项高风险投资。如何提前界定个人和夫妻共有财产,已经成了预防婚姻风险的必要措施。 从案例看婚姻中的个人财产 女儿出嫁之前,父母赠予女儿一套房产,价值2千万元,登记在女儿名下属婚前资产。 但女儿婚后不久,小夫妻商量把公寓卖出,所得款项,买了一套别墅,其中新房的一点差额由男方家庭出资,房产登记在小夫妻双方名下,未注明各自份额。、 婚后一年,小夫妻闹矛盾离婚,别墅作为夫妻共同资产分割。因双都不想拿出补偿给对方一半份额,除去税款,只好出售别墅。 别墅出售并未增值。两人平分售房款,每人不到一千万元。女儿的婚变导致女方家族损失了一千万元。 此案例可以看出:婚前房产,在婚后一旦被出售,再购置房产,很容易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发生婚变,将会被分割。 婚姻中个人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婚前房产在婚后被出售,再购置房产,很容易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在在子女婚前对其有现金支持,如子女婚后在婚前这张卡上存了钱,即变成婚内资产与婚前财产的混同,就又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在子女的婚后赠予,优先推定为是赠予小夫妻双方。 4夫妻是经济共同体,即使有夫妻财产约定,也不能对抗债权人的权利,仍需要为配偶一方的债务负责,除非债权人在夫妻财产约定上签字。 婚姻中永久不能变更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购买人寿保险属于个人财产! 《保险法》第61条,保单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合同法》第73条,保险收益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法律规定,香港保单更不可分 香港法律规定,投保人是保单的唯一持有人,任何第三方(包括机构,如法院),都不能强制执行保单的任何条款。 北京治疗白癜风那家医院好北京国际白癜风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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