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毕业生即日起可申请在
年10月19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宣读了《行政长官年施政报告》,报告中公布了一系列“抢人才”举措,包括把“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扩展至香港高校在大湾区校园的毕业生。日前,该人才计划的细则已出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毕业生即日起可申请在港就业签证,这为我校学子开辟出一条就业新路,也将有助于促进大湾区人才互动和融合发展。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 在香港特区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香港学生,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回港工作。该人才计划的受众范围现已从香港校园的毕业生扩大到香港高校在大湾区校园的毕业生,无名额限制,且首次签注的逗留期限从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 政策细则 申请人类别 我校毕业生如在毕业6个月内提交申请,属于大湾区校园应届毕业生类别,则无须在申请时先获得在港工作机会;且若在申请时未获颁毕业证书,可凭毕业证明文件(写明已完成学业的证明信、正式学业成绩单或学历证明书等)提出申请。 我校毕业生如在毕业6个月后提交申请,属于大湾区校园非应届毕业生类别,则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在港工作机会,且薪酬福利条件需达到市场水平。 申请流程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的申请材料简单,且可在线上提交申请和受理,申请文件齐全后2-4个星期内就会完成审批、领取所需的入境签证。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 申请材料 签注续期 在签证到期前的4个星期内,两类毕业生均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但须在申请时已获得在港工作机会且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获批后将续得3年的逗留期限,再下一次续签同样是3年期限。 若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同时满足以下这两个条件:已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获准在港逗留不少于两年,且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万元或以上,则可以根据顶尖人才类别进行审批并一次性续得6年的逗留期限。 注: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到港就业的人士,如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属于香港特区的永久性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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