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国各地很多城市相继爆发在建新房楼盘烂尾。在全国烂尾前50名中,昆明10%烂尾率排名第一、第二是郑州烂尾率9%、第三是福州烂尾率8。在实施五证齐全方可预售的制度后,为何还有烂尾?

有人说取消新房预售,全部改为现房销售,自然就能完全消除烂尾楼。然而开发商的新房预售模式,是跟香港学来的;为何在香港,却很少有烂尾楼呢?

一、预售资金监管不同

新房在预售时,购房者买房交的钱和银行房贷,咱们内地是在开发商名下的银行账户里;由银行进行监管。然而在香港,这部分钱是在第三方名下的账户里,这个第三方就是---律师行。

如果开发商想要提取预售资金,就必须由律师行确认并进行转款。

两者的区别:一个是在自己名下账户,由银行监管。然而开发商又是各银行的关键客户,想要钻漏洞,成功概率就比较大。

另一个是在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账户,同时监管业务的收入对律师行而言很低;且违规记录很容易被追查到,一旦违规,将面临被终身取缔从业资质的风险。不同的模式,不同的违规代价,可钻漏洞的概率也不同。

二、预售资金的使用模式

在香港,开发商在交房前,是可以使用购房者所支付的购房款,用于进行楼盘的建设施工。但需要满足以下一个条件:

1-必须提交申请,由住房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2-负责监管资金的律师行,再次进行真伪的核实。

3-先采购建材和施工,再拿着已经完工部分的证明材料,找律师行申请付钱。

4-律师行会把钱,直接转给各种材料的供应商、施工单位,而不是转给开发商。

在这种资金使用模式下,是很难出现作弊行为的。因为材料供应商和施工队,为了获得自己的合法利益,极少会傻到拿自己的钱去作弊。然而在咱们内地,却经常出现供应商和施工队被拖欠。

同时,干完多少、用了多少、后给多少钱的模式,也可以极大限度杜绝“放款计算失误”,导致资金被超额套取走。

三、预售资金使用的分级

住房管理部门和律师行,在对开发商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一般都会进行分级:

1-最高级的是楼盘建设需要,比如材料费和人工费等。

2-在上一条的资金得到保障后,才会允许提取的资金用于偿还银行的抵押款。(所建设开发楼盘的土地,抵押给了银行)

3-最后有结余的钱,才能被用于开发新的楼盘或其他经营所需。

四、购房者的付款方式

在香港买房,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付款:

1-全款一次性付清

2-一次性付清首付款,紧跟着就去办理银行的按揭贷款,并开始偿还房贷。

3-跟随楼盘的建设进度,每隔几个月付一次首付款,也就是分期付款。

4-在楼盘完全建设完成,交房前,再去申请银行的按揭贷款。

五、防止烂尾楼的保护机制

1-开发商在参与竞拍获得土地后,必须一次性缴纳完土地出让金。

2-楼盘所占用的土地,必须有银行的建筑抵押贷款或银行的承诺书,开发商才能获得预售证。

3-如果烂尾,抵押放款的银行负责承担继续建设和交楼责任。

4-律师行归属律师公会,并缴纳和购买相关保险金;如果因为律师的作弊或失误导致购房者损失,律师公会使用保险对购房者进行赔付。

5-按照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如果到期后未交房,购房者可在交房到期的28天内,办理退房退款;开发商必须退还购房款和产生的利息。(第一次退出机会)

6-按照预定的交房日期,如果超过了6个月,还没交房;购房者依然可以退房和退款。(第二次退出机会)

7-相关部门会不定期的进行巡检,如果发现中途资金不足或会产生延期交房,那么开发商已经取得的预售证就会被收回,也就不能再继续销售了;以防止危害扩散,出现新的受害者。

总结:以上就是香港的烂尾楼防控办法,让无利益相关的中立方进行监管,加上预售资金的使用制度。同时用规定了银行在烂尾楼中的责任和角色,并且制定了保护购房者的退出机会。综合来看,香港的房地产行业,在新房销售上,制度确实更加的完整。

即便和内地的人口基数等环境不同,但给予购房者的退出机会,是非常棒的。期待咱们内地的房地产行业,也能够持续优化,规范管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让不法之徒无漏洞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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