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内地员工委派到香港工作还要不要给他买
:我在香港设立了个公司,现在都有业务了,马上要运营起来,我打算再找个人帮忙跑跑腿,对接一下银行就好,一个月就给他发点工资,我们也不花什么钱。 :如果这个人属于贵司正式员工,请记得帮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哦。 :强积金?这个一定要买吗?能不能省一点啊? ...... :我在香港的公司已经初步成型了,过段时间想在内地的公司调派一位员工过去为香港公司做先头部队,打点一下那边的业务。这个员工要重新用我们的香港公司给他签合同吗? :要的,这种情况下,员工是需要通过“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专才计划)以获得在港的合法工作权利。 :那我们在内地已经给他缴纳社保了,在香港给他发工资就可以了吧? :不是的。根据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规定,除了部分豁免人士之外,凡十八至六十五岁的雇员和自雇人士,都必须参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法例亦规定,雇主必须为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强积金到底是啥?和内地社保又有何区别?很多客户对“强积金”三个字是一头雾水,那小编今天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和社保相比,虽然香港的强积金计划与国内的社保政策都是强制执行的,并且目的相同。但是内地的基金运作是非透明化的,更不是可以自主决定投资方向和方法的。在国内,新成立的企业给员工购买社保,只需要公司先在社保局进行开户,开好户之后,就能网上给员工做参保登记。 而强积金计划并不如此,强积金制度是由私营机构管理的退休保障制度。强积金的最大特点是市场化,有丰富的可供投资者选择的基金数量和品种,公司和雇员可根据情况进行投资组合。除了获豁免人士外,雇主应安排年满18岁但未满65岁的全职及兼职雇员,在受雇首60日内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惟60日的雇用规则不适用于从事建造业及饮食业的临时雇员。雇员要到65岁后,可取得供款,以作退休之用。雇主很多时候会就公司某些职位设有试用期(如三个月)。须留意,试用期对60日的雇用期规则没有影响。雇主有法律责任安排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雇主如未能遵从此项规定,即属触犯刑事罪行,最高可处罚款$,及监禁三年。 安排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时,雇主需向雇员提供其所参加的强积金计划的登记表格。雇员需在表格上表明所选取的投资组合,即他们打算把强积金供款投资在哪些基金类别,并在表格上签署。其后,雇主需把填妥的表格交予受托人,以便为雇员开立强积金帐户。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强积金的缴纳方式: 从此图我们可以看到,雇主和雇员的最高供款额是港币。低于港币,雇员无须供款,雇主须供款有关入息的5%。若每月有关入息介于港币至30港币之间,雇主和雇员各按有关入息的5%供款。 各位老板们,搞清楚了强积金是怎么一回事,以后在香港招聘时就更加得心应手啦! 如果您对赴港工作还有什么疑问,那就赶紧联系我们吧,扫下图儿童白癜风白癜风光疗对人体有害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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